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廣大居民朋友們:
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垃圾分類是每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為方便居民正確進行垃圾分類,我們在此向您溫馨提示:
一、正確認識四分類桶和投放要求
1.廚余垃圾(綠桶)是指家庭中產生的菜幫菜葉、瓜果皮核、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2.可回收物(藍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后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電子廢棄物類、織物類等。
3.有害垃圾(紅桶)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4.其他垃圾(灰桶)是指不能歸類于以上三類的生活垃圾,需要瀝干水分后投放。
二、社區內四分類垃圾投放點
本社區在保留各樓棟門前已有垃圾投放點位(可投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前提下,在9棟南側道路(體育館東北側)增設一處垃圾分類驛站(可投放四類垃圾),樣式如下。
三、社區內大件垃圾暫存點
本社區設置一處大件垃圾(床墊、沙發、桌椅等)暫存點,位于學生宿舍9齋南側圍墻處,請您在運送大件垃圾前致電社區物業中心(62333055)預約時間,并按照約定時間點自行將大件垃圾運送到暫存點,不要將廢棄大件垃圾堆放在公共區域。
居民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遵照社區物業中心管理規定單獨堆放,并承擔相應處理費用。
四、分類要查清,亂分可罰款
垃圾分類是一項需要全民參與的系統工程,每一個人、每個家庭都應自覺進行垃圾分類。個人違反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將會受到相關處罰哦!
個人違反垃圾分類管理規定,由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拒不聽從的由城管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的,處50元以上200以下的罰款,如自愿參加社區服務,可不予處罰。
請各位居民朋友積極參與垃圾分類,準確投放,保護社區環境,引領垃圾分類新時尚!(附:垃圾分類小程序碼,使用手機微信掃一掃就可以方便查詢啦。)
社區服務管理中心
社區居民委員會
2020年4月